1、美通卡是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发行的购物卡,由物美集团旗下的指定店铺为持卡人提供消费支付等相关服务。
2、不记名美通卡种类:美通卡和美通券。此类卡丢失不挂失、不补办。不记名美通卡内余额不能转入美通实名卡内。
3、实名美通卡:凭有效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码和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张美通实名卡。实名美通卡可挂失、可补办。
1、个人或单位一次性购买记名卡、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购卡人及其代理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护照等。单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售卡企业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登记。
3、美通卡实行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美通卡限额不超过1000元,单张实名美通卡限额不超过5000元。且充值后资金余额不超过以上规定的限额。
4、不记名美通卡有效期为3年,见卡背面标识,请在有效期内使用,如超过有效期可持美通卡到店铺办理延期服务。实名美通卡无不设有效期,可长期有效。
5、美通卡毁损无法交易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新卡时,可在物美集团指定地点办理更换,物美集团可要求顾客在办理业务时出示身份证件。
6、购买美通实名卡后,持卡人应尽快到购卡网点办理消费密码变更业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此密码,不得泄露。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7、美通实名卡挂失:持卡人遗失美通实名卡,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必须与挂失美通实名卡的注册身份证信息相符)办理挂失业务,挂失自挂失手续完成时立即生效,在挂失生效之前的损失由注册持卡人承担。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补卡业务。
8、退卡服务:退卡者需要提供以下原始单据但不限于以下单据:原始销售单、发票、购买者有效身份证明或其他购买凭据、物美集团发行的美通卡,经财务审核无误后由销售企业扣除卡内余额10%的手续费后退至与购买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帐户信息。
9、美通实名卡持卡人注册登记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需将实名卡进行转让,须及时到原购卡网点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否则,美通卡公司对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购买美通卡时,物美集团不收取任何购置费用
2、退卡手续费:物美集团收取卡内余额10%的手续费
1、物美集团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人按规定提供个人、单位的身份信息,并依法保存;
2、物美集团确保购买人在指定的销售地点、按正常手续购买的“美通卡”可以正常使用。
3、物美集团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购买人“美通卡”的章程、购买和使用“美通卡”门店的最新情况等基本信息。
4、购卡时已向购卡人出具发票,使用本卡消费时不再重复开具发票。
1、购买人应在物美集团指定购买和消费地点使用,购买人未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易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自行承担。
2、购买人应遵守美通卡章程,向物美集团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身份证明购买美通卡。
3、为确保美通卡信息安全,取卡时请购买人确认验证码覆膜完整。
4、持卡人可凭美通卡在指定商户进行交易,使用范围以美通卡网站http://www.meitongka.com上的最新信息为准,交易必须在联机方式下完成,并即时扣除预付金额。不记名美通卡余额为零时,由收银台回收。发卡机构有权调整刷卡商户范围,并在美通卡网站上及时发布变更信息。
5、因履行本章程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美集团经营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1、使用范围广
在北京、天津、河北物美大卖场、美廉美超市、物美生活超市和便利店、北京新华百货、圣熙8号均可使用。
2、有效期长
有效期均不低于3年。到期后也可到以上北京任意一家门店办理延期30天。
3、免费办理
无任何制卡费用,不收取客户任何手续费、管理费。
4、多种面值,可定制特殊面额
美通卡面额分为2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四种。另外,还有10元、50元和100元的美通券。应客户要求可以制作100-1000元之间10的整数倍的特殊面值美通卡。也可制作能够多次充值的实名制美通卡。
5、服务周到
点击左上方“我要购买”按钮即可获知团购电话,大额购卡可送卡上门。购卡、付款、开发票可一次完成。
6、使用方便
携带方便、结账迅速,为顾客节省宝贵时间。